【一】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6号
关于防止尼泊尔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
2022年5月18日,尼泊尔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OIE)紧急报告,3月19日至4月14日,该国巴格马蒂省(Bagmati)6家农场发生非洲猪瘟。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426头家猪,其中1364头发病,934头死亡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公告如下。本公告自2022年5月27日起实施。
【二】
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
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和合作部关于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》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肯尼亚鲜食鳄梨进口。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。
【三】
2022年5月19日,加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OIE)报告,该国1家家禽养殖场发生1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公告如下。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。
【四】
海关总署 公告2022年第49号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、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》规定,6月14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香蕉进口。
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
【五】
2022年6月4日,几内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WOAH)报告,该国6家家禽养殖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公告如下。
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令2022年第4号
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
为了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,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,保护生物多样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【七】
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申报工作,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。现公告如下。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、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》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燕麦草进口。
为支持植物种子、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(以下简称种苗)引进,在有效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,加快口岸验放速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,允许其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的便利化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